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6-04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六年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5 日。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议案应参与表决董事 1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7 名。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发放优先股股息的议案》。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 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