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2016-12-14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6-04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六年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17 名,实际到会董事
15 名(叶迈克董事委托李健独立董事、张征宇董事委托张杰董事代
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董事会对行长授权(2017 年)的议案》。同意《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予行长经营管理权限的授权书》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行长对外代表本行签署文
件的授权书》。
表决结果:1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 2016 年下半年呆账贷款核销的议案》,并授权高
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1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为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注资的议案》,同意于
2016 年为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注资 2 亿元。
杨书剑董事、杜志红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聘任冯丽华女士担任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
冯丽华女士为北京银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
同意许宁跃先生辞去北京银行副行长职务。
许宁跃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成功打造科技金融、
文化金融、绿色金融、惠民金融等特色品牌,积极探索投贷联动业务
模式,持续推动公司业务精细管理、精准营销和创新模式,圆满完成
蠡县农信社重组挂牌工作,为北京银行持续稳健创新发展作出了重要
贡献。在此,本行董事会对许宁跃先生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
冯丽华女士简历
冯丽华女士,本行行长助理,零售业务总监。于 1996 年 1 月加
入本行。冯女士 2015 年 3 月至今担任本行行长助理,2011 年 9 月至
今担任本行零售业务总监,2006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财富管
理部总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06 年 8 月担任个人银行部总经理,2000
年 5 月至 2005 年 3 月担任公司金融部总经理,1996 年 1 月至 2000
年 5 月担任资金计划部总经理,1985 年 8 月至 1995 年 11 月在中国
工商银行从事相关工作。冯女士为高级经济师,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