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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银行:监事会决议公告2016-12-14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6-04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六年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9 名,实际到会监事 6

名(郝如玉监事委托瞿强监事、张建荣监事委托张慧珍监事、刘振东

监事委托周一晨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选举监事长的议案》,同意曾颖女士担任本行监事长,

同时同意强新女士辞去监事长职务。

     强新女士在担任监事长期间,严于律己、勤勉履职,积极创新监

督形式、丰富监督内容,持续深化履职监督、财务监督、内控监督和

风险监督,为本行公司治理提升、发展战略转型、企业文化建设以及

维护股东、公司、员工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

重要贡献。本行对强新女士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深

表谢意。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

    曾颖女士简历

    曾颖女士,2016 年 7 月加入本行。曾女士 2011 年 5 月起担任北

京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0 年 2 月至 2011 年 5 月担任北京银

监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处长(部长),2004 年 11 月至 2010 年 2

月担任北京银监局办公室主任,2005 年 12 月至 2006 年 2 月兼任北

京银监局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处长,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11 月担

任北京银监局外资银行监管处负责人(副处级)、处长,1987 年 8 月

至 2003 年 9 月在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工作,历

任人民银行北京分行银行管理处副处长、农村合作金融管理处副处

长、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行监管二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监管处

副处长等职务。曾女士为高级经济师,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