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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2017-04-2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为进一步夯实资本基础,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发行合计不超过 2,412,477,875 股(含)A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980,030,079 元(含)。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现将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汇报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不超过 2,412,477,875 股(含)A 股,预计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980,030,079 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
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行的资本充足率,支持未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本行
的资本实力及竞争力。
    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有助于本行进一步提高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对保持
资金流动性、提高自身的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满足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
    2012 年 6 月,中国银监会以巴塞尔协议Ⅲ国际监管框架为基础出台了《商
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管理办法》”),并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大幅提高了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要求。《资本管
理办法》对资本的定义更加严格,提出资本充足率监管新标准,要求核心一级资
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 5%、6%和 8%,并且要
求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计提储备资本,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
2.5%,同时设置了明确的达标期限和过渡期安排,要求商业银行 2018 年末资本
充足率达标。因此,建立长效资本补充机制和资本有效使用机制,持续满足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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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足率监管要求并适应资本硬约束,对本行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行于 2015 年 12 月和 2016 年 7 月分别发行了优先股 0.49 亿股和 1.30 亿股,
募集资金总额分别为人民币 49 亿元和 130 亿元,提升了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
充足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本管理压力。但由于发行优先股仅能补充其他一
级资本,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8.26%,低于上
市银行的平均水平,持续补充资本的压力依然明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
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使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
足率进一步满足监管标准和资本规划目标的要求。
    (二)支持本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近年来,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金融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银行业经营环境
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本行积极抢抓战略机遇、加速转
型升级,坚持创新驱动、严守风险底线,实现规模、效益、质量和结构的均衡协
调发展。在发展创新和战略转型的关键时期,资本实力对本行发展前景的重要性
将日益凸显。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将进一步提升本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满足各项
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和资产规模适度扩张的资本需求,对本行提升竞争力水平、提
高盈利能力、实现业务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发行将有效提高本行资本质
量和资本充足率水平,增加一定的风险缓冲资本,以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应对未来宏观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并支持本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效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对本行满足日趋严
格的资本监管要求、支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分析
    本行将加强资本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募集资金的合理
运用,在保持资产规模稳定增长的同时,确保净资产收益率维持较高水平。为实
现本目标,本行将持续推进如下举措:
    (一)继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快推进转型升级
    发展低资本占用型中间业务是公司推动战略转型、有效节约资本、提升资本
回报的重要途径。公司将继续增加研发投入,加强精细化管理,大力发展银行卡、
理财、电子银行、投资银行等业务,实现新型投行、交易银行等业务利润贡献度
的不断提升;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推动轻资本型新兴产品发展,优化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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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中间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搭建灵活的系统平台,通过参数设
置快速、灵活地满足产品开发,有力支持轻资本业务快速投产;继续深化“一体
两翼”零售转型战略,持续推出特色产品;坚持小微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整合
完善“小巨人”产品体系,并利用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综合经营优势,为小微企
业提供包括投资理财、并购重组、现金管理、私人银行等多重金融服务,提升服
务覆盖面;结合新常态下实体经济呈现的新特点,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
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点项目等国家区域战略,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结构调整
为主线,加大对高新技术、文化创意、国计民生等实体经济信贷薄弱领域的支持
力度。
    (二)建设立体化渠道网络布局
    公司将更加重视线上渠道建设,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渠道网络布局。在
零售业务领域,积极推动电子渠道向智能化、移动化、互联网化发展,推进京彩
E 家智能“轻”网点建设,创新推出虚拟账户“京彩 e 账户”,有效提升电子渠
道营销能力和线上获客能力;大力拓展线上支付业务,开通网关支付平台及第三
方快捷支付渠道,建立与优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有效提升支付渠道绑定量
及使用量,促进线上交易数量及中间业务收入的增加;加快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
营销模式,着力打造线上客户服务渠道,创新线上线下互动营销渠道。在小微企
业金融服务领域,在积极探索网络供应链融资模式基础上,通过平台式营销构建、
标准化审批嵌入、差异化风险管控等方式,建立从申请、审批、放款、贷后等前
中后全流程线上金融服务通道,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渠道管理系统方面,继续
完善 CRM、内部管理系统、客户行为分析系统等中后台管理系统的建设,提升
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数据化水平。
    (三)加快业务创新
    互联网金融是当前最具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新兴业态,也是我国深化金融
改革、加快金融创新的关键领域。公司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及“互联网+”思维,
从业务驱动为主转向数据驱动为主。充分借鉴创新推出中国首家直销银行、首家
智能“轻”网点、首家智能银行优势的经验,与小米公司、360 公司、腾讯公司、
阿里巴巴等已有战略合作伙伴深化合作,并不断挖掘互联网金融领域新的合作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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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与之共同探索新业务与公司传统金融业务的融合,加快在互联网金融和移动
金融上的布局。
    (四)进一步推进综合化经营
    公司将在初步搭建综合化金融平台的基础上,着力强化各金融业态之间的业
务联动和服务创新。通过银行核心业务与保险、基金、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和村
镇银行的跨界合作、交叉融合,构建一体化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综
合金融解决方案,提升创新服务的能力。公司将继续积极获取信托、证券等经营
牌照,力争成为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的领先者。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本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本行提高资本充足率,从而增加抵御风险能力,增强
竞争力并获得更多业务发展机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影响
    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按发行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从 15,206,675,685 股增至 17,619,153,560 股,发行对象持有的股份数
量将有所增加,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变动。按照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东名
册的数据测算,公司前四大股东仍包括 ING Bank N.V.、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
限责任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其他发行对象
参与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本行均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
行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改变。
    (二)对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短期内可能对净资产收益率产生
一定的摊薄。但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的效益逐步
显现,将对本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并进一步提升本行的每股净资产。
    (三)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效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核
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从而增强本行的风险抵御能
力,同时为业务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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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助于夯实本行的资本金,为各项业务的快速、稳健发展
打下基础,促使本行实现规模扩张和利润增长,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
力。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将有助于本行满足
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本行业
务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推动本行不断实施业务创新和战略转型,
符合本行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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