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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银行: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公告2017-07-15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7-02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
的除权(息)日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鉴
于公司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需对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或“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述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
2017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相关监
管机构批准(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 ING Bank N.V.、北京市国有资产
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和北
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计 7 名特定对象。发行对象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公司分别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所有发行对
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普通股
股票交易总量)的 9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
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
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的较高者。
        二、发行数量调整
      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5,206,675,6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
税),每股派送红股 0.2 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 18,248,010,822
股。
      鉴于公司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数量上限及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2,412,477,875 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 2,894,973,450 股(含),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数量上
限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

  1       ING Bank N.V.                          不超过 265,486,726 股

  2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 212,389,380 股

  3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 889,380,530 股

  4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 720,000,000 股

  5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 144,000,000 股

  6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不超过 398,230,088 股

  7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不超过 265,486,726 股

                          合计                  不超过 2,894,973,450 股
    若发行时,发行股份数量上限(2,894,973,450 股)×实际发行
价格≤23,980,030,079 元,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894,973,450
股,各发行对象按其拟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认购。若发行时,发行股份
数量上限(2,894,973,450 股)×实际发行价格>23,980,030,079 元,
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根据募集资金上限(23,980,030,079 元)除以
实际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小数点后位数
舍掉),各发行对象按其拟认购股份数量上限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
限的比例相应调减其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
日期间再次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亦将随除权后的公司总股本再次进行调整。
    如果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募集资金总
额等提出监管意见或要求(包括书面或口头),本行将根据该等监管
意见或要求与发行对象就其各自认购的股份数量及/或认购金额进行
协商并签署补充股份认购协议。
    (二)募集资金数量的计算规则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发行价格及最终发行
股份数量确定: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实际发行价格,且不
超过 23,980,030,079 元(含);具体募集资金数量按如下规则计算确
定:当本次非公开发行进入发行期,发行价格确定后,如发行股份数
量上限(2,894,973,450 股)×实际发行价格≤23,980,030,079 元,
则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由发行股份数量 2,894,973,450 股与实际发行
价格计算得出;如发行股份数量上限(2,894,973,450 股)×实际发
行价格>23,980,030,079 元,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根据募集资金上
限(23,980,030,079 元)除以实际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股份数
量计算至个位数(小数点后位数舍掉),募集资金总额根据最终发行
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
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核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