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8-08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7-02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第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在北戴河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16 名,实际到会董事
12 名(任志强董事委托张杰董事,李晓慧独立董事、胡坚独立董事
委托李健独立董事,高歌独立董事委托郑新立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主持。曾颖监事长列席本次会
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发行普通金融债的议案》,同意发行不超过 600
亿元人民币普通金融债券。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债
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在此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国家
政策、市场状况和本行资产负债情况,决定人民币债券的发行时机、
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期次、发行金额、发行品种、募集资金用
途等要素,并组织实施具体的报批、发行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发
行不超过 5 亿元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具体可采取分次组包方式发
行,并对资产成交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进行核销处理;同意由
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本行资产负债情
况,决定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
行期次、发行金额、发行品种等要素以及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并组织
实施具体的报批、发行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24
个月。
表决结果:1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对外转出资
产不超过 600 亿元,具体可采取分次组包方式发行;同意由董事会授
权高级管理层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本行资产负债情况,决定发
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期次、发行金额、发行品种等要
素,并组织实施具体的报批、发行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 24 个月。
表决结果:1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对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
案》,同意授予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
34.5 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 20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信用风险委
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
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15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聘任么毅女士担任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
意聘任么毅女士为北京银行审计部门负责人,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
管机构核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
(试行)>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授权
本行高级管理层人员单独或共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机
构的意见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进
行相应调整和修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股东
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7 日
附件:么毅女士简历
么毅女士,本行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1974 年 10 月出生,
1997 年 7 月加入本行。么女士于 2014 年 1 月至今担任本行审计部副
总经理(主持),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1 月担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经
理(主持),2012 年 3 月至 2012 年 12 月兼任利率市场化办公室主任,
2008 年 12 月至 2011 年 7 月担任公司市场与产品部副总经理(主持),
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12 月担任官园支行副行长,2005 年 2 月至 2008
年 2 月先后担任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么女士为经济师、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