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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银行:与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7-08-08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7-02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 4 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

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同意授予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联东投资”)及下

属企业授信额度 34.5 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 20 亿元,具体业务品

种由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

起生效。

     联东投资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为本行监事,联东投资是本行关联

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授予联东投资及下属

企业授信额度34.5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

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

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报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提交董事会

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联东投资成立于 2003 年,注册资金 20 亿元,是一家主营产业园

区运营的企业。公司产业园运营分布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

阳、无锡、广州、烟台、济南等 26 个城市,产业园区项目已达一百
个,入园企业 6500 多家,全国布局已颇具规模,奠定了行业的领先地

位。法定代表人为联东投资的创始人刘振东。

    截至 2016 年末,联东投资资产总额为 137.97 亿元,净资产 55.92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9.46%;2016 年主营收入 41.58 亿元,利润总

额 8.51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联东投资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

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

定价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联东投资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

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

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

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

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

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

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
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