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与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7-08-08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7-02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 4 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
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同意授予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联东投资”)及下
属企业授信额度 34.5 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 20 亿元,具体业务品
种由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
起生效。
联东投资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为本行监事,联东投资是本行关联
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授予联东投资及下属
企业授信额度34.5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
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
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报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提交董事会
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联东投资成立于 2003 年,注册资金 20 亿元,是一家主营产业园
区运营的企业。公司产业园运营分布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
阳、无锡、广州、烟台、济南等 26 个城市,产业园区项目已达一百
个,入园企业 6500 多家,全国布局已颇具规模,奠定了行业的领先地
位。法定代表人为联东投资的创始人刘振东。
截至 2016 年末,联东投资资产总额为 137.97 亿元,净资产 55.92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9.46%;2016 年主营收入 41.58 亿元,利润总
额 8.51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联东投资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
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
定价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联东投资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
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
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
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
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
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
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
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