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11-30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7-04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第十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议案应参与表决董事
16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6 名。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1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购置城市副中心分行营业办公用楼和配套用房的
议案》,并由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授予的相关授权范围内,按照本行
经营管理流程,办理相关具体手续。
表决结果:15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优先股付息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开展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的议案》,同意此次不良
资产批量转让事宜,对资产转让成交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进行
核销处理,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1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