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公司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8-08-04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8-02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8 年 8 月 2 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同意授予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及下属
公司授信额度 52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
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华远集团是本行的主要股东,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股权管
理暂行办法》,华远集团为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
关联交易。本行授予华远集团授信额度 52 亿元,超过本行上季度资
本净额的 1%。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
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报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
批,并提交董事会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华远集团成立于 1993 年 9 月,目前注册资本金 13.62 亿元,是
以房地产业为主,集金融、商业、高科技、国际旅游、物业管理、餐
饮为一体的国有综合性投资管理集团,是国内最早从事房地产开发的
企业之一;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
根据华远集团经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总资产 443.5
亿元,总负债 323.06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2.8%;2017 年度公司实
现收入 99.81 亿元,净利润 11.48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华远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
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
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华远集团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
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
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
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
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
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
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