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公司与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8-08-04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8-02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8 年 8 月 2 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关联授信的议案》,
同意授予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以下简称“金融街资本”)及下
属公司授信额度 87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
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是本行的主要股东,根据中国银监
会《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的
控股股东金融街资本为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
交易。本行授予金融街资本授信额度 87 亿元,超过本行上季度资本
净额的 1%。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报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
并提交董事会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金融街资本前身为北京市西单商业区建设开发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9 月,2012 年更为现名,注册资本金 216.87 亿元,由北京市西城
区国资委 100%控股。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物业经营、物
业出租、餐饮服务和保险金融等多个领域。金融街资本是北京市西城
区重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承担着规划与实施金融街功能区的拓展
工作。
根据金融街资本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总资产2341
亿元,总负债158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7.60%;2017年度公司实现收
入348亿元,净利润41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金融街资本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
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
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金融街资本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
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
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
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
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
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
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