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公司与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8-08-04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8-02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8 年 8 月 2 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
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东
投资”)及下属公司授信额度 40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
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联东投资董事长刘振东为本行监事,联东投资是本行关联方,与
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授予联东投资授信额度 40
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根据本行《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
应报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提交董事会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联东投资成立于 2003 年,注册资本金 20 亿元,是一家主营产业
园区运营的企业。公司产业园运营分布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沈阳、无锡、广州、烟台、济南等 26 个城市,产业园区项目已达一
百余个,入驻企业 9100 多家,全国布局已颇具规模,奠定了行业的领
先地位。
根据联东投资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总资产176亿元,
总负债10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8%;2017年度公司实现收入45亿元,
净利润16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联东投资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
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
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联东投资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
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
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
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
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
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况。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
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
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