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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9-07-17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关于对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原文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私募子公司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证券公司组织架构
规范整改工作中整改逾期比例较高,违反了《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
规范》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上述问题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对子公司规范经营的合规风控管理
存在缺失。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
决定责令你公司在决定书作出之日起 3 个月内改正,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加强对
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并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每 6 个月
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在每次检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
告,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你公司的整改情况。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子公司的合规经营和风险
管理。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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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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