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0-16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9-06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0 月 1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6
层 605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28,572,1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240
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
开。公司董事长魏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6 人,董事谭世豪先生、董裕平先生、屠旋旋
先生、王云泉先生、郑振龙先生、张伟先生因临时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叶淑玉女士、杜彬先生因临时公务
1
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涛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锋先生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519,908,511 99.4332 8,663,658 0.5668 0 0.0000
2、议案名称: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528,492,269 99.9947 79,900 0.0053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528,492,269 99.9947 79,900 0.0053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528,492,269 99.9947 79,900 0.0053 0 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选举周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例(%)
5.01 周亮 1,527,639,929 99.9390 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 于 修 订< 东 兴 证券
1 股 份 有 限 公司 章 程 >的 65,308,027 88.2878 8,663,658 11.7122 0 0.0000
议案》
《 关 于 修 订< 东 兴 证券
2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73,891,785 99.8919 79,900 0.1081 0 0.0000
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 于 修 订< 东 兴 证券
3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73,891,785 99.8919 79,900 0.1081 0 0.0000
事规则>的议案》
《 关 于 修 订< 东 兴 证券
4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3,891,785 99.8919 79,900 0.1081 0 0.0000
制度>的议案》
《关于选举周亮为公司
5.01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73,039,445 98.7397
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祥勇、曹江玮
3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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