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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环境: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19-09-17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委员发出了召开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委员 3 人,实际出席委员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排
公司”100%股权,以评估价格为基准,转让给上海城投水务(集团)
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价格为阳排公司
2019 年 7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格,共计
人民币 2.93 亿元,该价格已经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收益
法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
及的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经审计模拟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9)第 30070 号),该评估报告尚须经
有权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最终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真、全面地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
则,价格公允,程序合法,未有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
表决。

    上述交易价格尚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但考虑到本次
关联交易金额较大且交易价格尚待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评估结果确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
案的投票权。



    特此决议。

    (下接签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