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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环境: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10-11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 年 10 月 16 日
                                目       录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3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下属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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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特制
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全体人员遵守:
    1. 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 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3.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后的 15
分钟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登记表。
    4. 为了保证会议的公平高效,每位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简洁明了,内
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
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
    5.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一项议案进
行表决,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6. 股东进行现场表决时,应详细阅读现场表决票上的说明,在表决单
上“赞成”、“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并在“股东签名处”签名。
若在表决栏中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该表决票无效。现场表决期间休会,
不安排发言。
    7. 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律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对扰乱会议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上
海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
                                                       2019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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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0 月 16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会议地点: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1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颜晓斐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会议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始
二、宣读大会各项议案
三、股东发言与提问
四、现场表决
1.   宣读现场表决办法
2.   现场投票
3.   现场投票统计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4
议案一


   关于公司下属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
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11号)、上海市
水务局及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
设三年行动计划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工方案》 沪水务(海洋) 2018〕
72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上海水务系统主
要目标任务的通知》,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的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排公司”)持有的
上海龙华水质净化厂、上海长桥水质净化厂、上海闵行水质净化厂(以
下简称“三厂”)于2019年年内停产。其中,龙华、长桥水质净化厂
停产后拟将功能调整为初期雨水调蓄。鉴于三厂停产或功能转换不利
于公司的风险控制及持续发展,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利益,
公司启动了阳排公司股权的转让工作,将阳排公司全部股权以评估价
格为基准转让给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市城市排
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
    一、交易概况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经审计模拟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9)第30070号),
本次交易金额为2.93亿元。截至本会议资料公告日,上述《上海环境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经审计模拟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部门之授权单位备案。

    鉴于排水公司是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上海城投(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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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有限公司,排水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
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将按照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公司拟与排水公司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阳排公司100%股权,附属于股权
的其他权利随本次股权转让一并转让。经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文号信资评报字(2019)第30070号),
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股权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9,300
万元。

    (三)支付方式及期限

    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笔价款(占交易价
款20%)。2019年12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价款(占交易
价款40%)。剩余价款在相关权属变更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过渡期

    在交易基准日至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过渡期)内,与
股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
下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

    (五)承诺事项

    甲方承诺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
义务,对本次股权交易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不存在
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没有隐匿资产或债务的情况,除甲方已向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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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
响评估结果或对资产价值以及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
裁等事项。如有因阳排公司发生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之前的行
政处罚导致阳排公司的经济处罚和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由甲方给予
足额补偿。

    乙方承诺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获得了为受让
本协议项下股权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受让本次转让标的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中国境内的相关产业政策;严格按照
本协议的约定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自本次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
成之日起,全面履行阳排公司的出资人义务。

    甲、乙双方承诺提交的涉及股权交易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真
实、完整、有效,不存在遗漏或故意隐瞒对本此交易可能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任何债务、争议、诉讼等情况。

    (六)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股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
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甲方未能在2020年1月31日之前将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不动产过户登记到阳排公司名下的,每处不动产
每逾期一个月,甲方向乙方赔偿违约金15万元。上述不动产全部过户
登记到阳排公司名下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完
成股权变更登记工作,任一方不予配合导致变更登记延误的,每延误
一日,应赔偿对方违约金1万元。

    (七)生效条件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上协议条款以最终签署时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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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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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19年4月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702,543,884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为913,307,049
股。截至2019年5月,公司已实施完成了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13,307,049股。据此,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变更为
人民币913,307,049元,拟修改《公司章程》并且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等事宜,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2,543,884元。

    修改后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3,307,049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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