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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君安: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以此为准)2019-05-17  

						股票简称:国泰君安                                    股票代码:60121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二〇一九年      月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9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
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1 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9 亿元
(含 29 亿元)。

    2、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9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不超
过 2,9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
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
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1,377.17 亿元(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合并
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8.10
亿元(发行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
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3.20%-4.20%(含上下限),最终票面
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票面利率
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T-1 日)向网
下合格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


                                        2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
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
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
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
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
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3、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
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国泰君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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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
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4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 月 2 日以“证
                        监许可〔2019〕1 号”文核准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
                        59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人/受托管理人
分销商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债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投资者         指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
                        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管理办法》       指   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颁布
                        实施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13 号)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 指   2019 年 5 月 16 日(T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
起始日                  资者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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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期债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债券简称为“19 国君 G3”,债券代码为“155423”)。

    2、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 亿元(含 29 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发行对象:本期债券拟向所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

    7、起息日:2019 年 5 月 17 日。

    8、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
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9、付息日: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5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0、兑付日:2022 年 5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
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2、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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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
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
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
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
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13、交易场所: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分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成承销团余额包销。

    17、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8、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19、主体信用级别:AAA 级。

    20、本期债券信用级别:AAA 级。

    21、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
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19 年 5 月 14 日)

        T-1 日            簿记建档
 (2019 年 5 月 15 日)   确定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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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2019 年 5 月 16 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本期债券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
                          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
 (2019 年 5 月 17 日)
                          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9 年 5 月 20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
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
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3.20%-4.20%(含上下限),最终票面利
率将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T-1 日),参与申购的合格
投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5 月 15 日(T-1 日)13:30-16:30 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调整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表一),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8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29亿元(含29亿元),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
利率簿记建档询价区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申购利率,申
购利率可不连续;

    (3)申购利率应在利率簿记建档询价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
为0.01%;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6)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
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投资者如需对已提
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
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年5月15日(T-1日)13:30-16:30之间将以下
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3)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




                                   9
     (5)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之复印件1;

     (6)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者请提前与簿记管理人联系获取申购文件清单。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要求合格投资者补齐上述材料及认定
合格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
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投资者如
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
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21-68815200、021-68815208;

     咨询电话:021-50876139、021-50875705。

     如遇特殊情况,将启用应急邮箱。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确定
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
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
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公益基金、

QFII 等对应的开户材料)、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要提供产品成立备案
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10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9亿元(含29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万张,
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万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
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
过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9年5月16日(T日)、2019年5
月17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5月15
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加盖单位公章或经业
务授权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连同加盖公章或经授权业务章的
《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函》、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之复印件。簿记管理人根据
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
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
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
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

                                     11
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9 年 5 月
17 日(T+1 日)15: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应注
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9 国君 G3 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
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                441164670018800055901
收款账户开户行              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      301581000027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9年5月17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
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
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
二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12
联系人:沈凯、谢佐良、魏武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17层

电话:021-38676309

传真:021-38670309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谢添、严瑾、马茜、陆奕呈、楼恒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一期16层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600

(三)分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赵喆杰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丰和路1号港务大厦9楼

电话:021-20227900

传真:021-20227910




                             1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
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
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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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
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单一标位,非累计)




                                  获配总量不超过最终发行量的比例为:       %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后,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 13:30-16:30 将加盖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交易所债券市
场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函》、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21-68815200、021-68815208;咨询电话:021-50876139、021-50875705。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
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下利率询
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
额划至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承担相应缴款责任的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
约申购要约项下未缴款部分对应的本期债券。同时,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承担缴款责
任的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该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
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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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

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

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

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

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

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备注:本确认函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

资者。是( )否( )




                                                             投资者:
                                                                         (签章)



                                          17
                        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
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

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
参与债券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

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
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

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
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

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
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

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
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

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十一、除上述风险外,投资者还可能面临本金亏损、原始本金损失、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

财产状况变化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

断、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解除合同期限等风险。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

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

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而遭受难以
承受的损失。

    本人或本机构作为投资者已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充分知晓债券投资交易存在的风险,并

自愿承担可能发生的损失。
                                                               投资者(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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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
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 29 亿元(含 29 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最多可填写
10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
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
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 3.30%~3.8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的申购利率分别申
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40%                                           1,000
      3.50%                                           1,000
      3.60%                                           1,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4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3.40%,但低于 3.5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3.50%,但低于 3.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3.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有效
申购总额为 3,000 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
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合
格投资者确认函》、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之复印件2传真至主承销
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
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21-68815200、021-68815208;咨询电话:021-50876139、021-
50875705。
    (以下无内容)

2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公益基金、

QFII 等对应的开户材料)、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要提供产品成立备案
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