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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银有色: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2017-02-06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白银有色”)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69,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67号文核准。本次
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信达证券简称“联席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9,800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
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8,8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20,9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元/股。
    白银有色于2017年2月3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
发行“白银有色”A股20,940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2,787,540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251,132,540,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8338226%。
配号总数为 251,132,540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 - 100, 251,132,539。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
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199.30 倍,高于 150 倍,发行人和联席主
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6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6,9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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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8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25014679%。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定于2017年2月6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东方
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
将于2017年2月7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并于2017年2月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
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8元/股。
    投资者按此价格在2017年2月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
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2月3日(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申报价格按照由高到
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照拟申购数量由低到高、相同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
早进行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的配售对象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
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将不足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于2017年2月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
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年2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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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
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
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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