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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银有色:关于与中信集团下属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2017-05-16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17—临 035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集团下属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与公司股东中国中信集
       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下属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中信银行”)、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信信托”)和中信
       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国际”)开展委托理财、综合
       授信、存款、融资等业务。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6 年中信银行给
       予公司授信额度 25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使用 6.5 亿元;在中
       信银行办理了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15 日-2016 年 12 月 15 日、金额为 10
       亿元的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信银行存款余
       额人民币 115534.66 万元、美元 125.18 万元、澳元 37.38 万元:与中信
       信托、中信国际无关联交易。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定价比照市场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
       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及资金管理需要,公司拟与公司股东中信集团下属公司
中信银行、中信信托和中信国际开展委托理财、综合授信、存款、融资等业务,
具体如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中信银行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理财
业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中信信托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理财业务;公司
拟向中信银行兰州分行申请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和办理单日余额上限不超
过上述额度的存款业务;公司拟通过中信国际采用内存外贷方式为公司下属公司
-白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白银国际”)融资1,100万美元。上述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关系简述
    公司股东中信集团间接持有中信银行 65.37%的股份,是其实际控制人;中
信银行间接持有中信国际 100%股权;中信集团间接持有中信信托 100%股权,
是中信信托的实际控制人。关联董事的关系说明:公司董事严宁先生在中信集团
任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的规定,中信银行、中信
信托、中信国际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6 年中信银行给予
公司授信额度 25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使用 6.5 亿元;在中信银行办
理了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15 日-2016 年 12 月 15 日、金额为 10 亿元的理财产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信银行存款余额人民币 115534.66 万元、
美元 125.18 万元、澳元 37.38 万元:与中信信托、中信国际无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中信银行、中信信托、中信国际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2.81%的股份,中信集团一致行动人中信国安集团有
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32.27%的股份。中信集团间接持有中信银行 65.37%的股份,
是其实际控制人;中信银行间接持有中信国际 100%股权;中信集团间接持有中
信信托 100%股权,是中信信托的实际控制人。中信银行、中信信托、中信国际
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的关系说明:公司董事严宁先生在中信集团任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信银行
    公司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注册资本:4,893,479.6573 万元
    主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
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
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17 年 09 月 08 日)。(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59,310.50 亿元,总负
债为 55,465.54 亿元,股东权益合计 3,844.96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537.81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546.08 亿元,净利润 417.86 亿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中信信托
    公司名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注册资本:100 亿元
    主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
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
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
院有关部门批准债券的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
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
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279.22 亿元,总负债
为 77.07 亿元,股东权益合计 202.14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8.18 亿元,实现
利润总额 40.67 亿元,净利润 31.22 亿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中信国际
   公司名称: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01 号华润大厦 6 楼 601-602 单元及 11
   楼 1101-11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小卫
   主营范围:向各类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以及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
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
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保险代理;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监会批
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96.69 亿元,总负债为 82.23
亿元,股东权益 14.47 亿元,2016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0.90 亿元,净利润-0.19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在中信银行办理理财业务
    2017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理财产品的提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
过一年。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
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本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
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经与募集资金托管银行-中信银行协商,公司拟使用前述授权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中信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前述授权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与中信信托开展理财业务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购中信信托发行的金融投资信托受益权计划,金额不超
过10亿元,该产品投资期为一年(视实际情况可提前结束或延长)。该信托产品
将投资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公
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以及中期票据;贵金属行业的信托计划、资产管
理计划、有限合伙企业和/或私募股权基金等持有的贵金属公司少数股权的财产
收益权等产品。
    为实现投资人利益的最大化,受托人可将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预留的资金
在商业合理化原则之下用于临时流动性投资。临时流动性投资仅限于存放于银行
或用于在银行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及理财类产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授权期限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有效期内,
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向中信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及办理存款业务
    2017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同意公司2017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续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65.48亿元及外币20亿美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国际贸
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保函、固定资产贷款及黄金租赁等各类银行融资
业务。该提案尚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日常业务需求,在2017年度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中,拟向中信银
行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5亿元(最终以授信批复金额为准)。
    同时,公司拟在中信银行兰州分行办理存款业务,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
人民币45亿元。
    定价原则: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贷款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
率确定;存款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计息。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授权期限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通过中信国际开展内存外贷融资
    公司下属公司白银国际开展班罗粗金采购需要融资1,100万美元。为此,拟
通过中信国际开展内存外贷进行融资。
    具体方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红鹭(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北京公司”)向公司借款8,000万元人民币;在中信国际开立人民币普通账户,
存入8,000万元人民币办理存单,将存单质押给中信国际;中信国际按95%质押比
例将存单金额换算成美元,向境外的白银国际发放1,100万美元一年期贷款;到
期后,白银国际偿还中信国际1,100万美元贷款,中信国际解除人民币存单质押,
北京公司用存单质押金偿还公司借款。
    本项业务利率水平:北京公司向公司借款的境内人民币借款成本4.35%,存
单利率为3%,境内融资净成本为1.35%。中信国际境外美元贷款利率约为3.5%。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与北京公司负责
组织实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和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比对其和其他交易者进行的交易,在价格和其
他交易条件方面是相同的,因此,交易的定价比照市场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
投资回报;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办理存款以及内存外贷融资能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二)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办理存款以及内存
外贷融资,能够控制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定价
比照市场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
    六、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提案。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关联董事严宁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
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的提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中信集团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
为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
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与中信集
团下属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提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与中信集团
下属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提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
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
    (四)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增加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
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信集团下属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5、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增加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