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林洋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3-01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林洋国际有限公司>本次境外发行美元债券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公司拟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林洋国际在境外发行 3.05 亿美元债券提供担
保,是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海外业务的稳定发展,符合上市公
司利益,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信息披露充分。
    3、同意本次担保。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提供股权质押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林洋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保障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别以其持有的全资子
公司扬中阜润和潍坊创能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
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信息披露充分。
    3、同意本次担保。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