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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林洋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前进行了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1、我们详细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和资料,并
与公司高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
    2、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以往年度发生并持续至今的
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合作的事项,协议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交
易各方较好地执行了交易协议约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不会影响公司运营
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建立在客观环境基础上,并经双方充分协
商和调查。
    4、基于以上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
决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