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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煤业: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2018-02-08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18-006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 2018 年 2 月 6 日,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绵阳基金”)持有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385,101,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8510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绵阳基金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减持不超过 292,550,000 股本公司股份。其中,连续 90 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简称“首次发行” )价格的 110%。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绵阳基金于 2017 年 8 月 7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
       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 199,999,000 股,
       占本公司股本的 1.99999%。截止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股东绵阳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现将有关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至目前,绵阳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 385,101,000 股,占总股本的 3.85101%。
该股份是绵阳基金自本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前即持有的发起人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以
及公告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实施的减持
外,绵阳基金不存在其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根据绵阳基金出具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及本公司
2017 年 7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5)、2017 年 11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5)、2017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绵阳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所持有的 292,550,000 股公司股份。其中,连续 90 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不低于本公司首次发行
价格的 110%。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绵阳基金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就所持有的本公司 5.851%股份转
让承诺:

    1. 所持有本公司股票锁定期为本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2. 对于首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的股份总
数不超过目前持股数量的 50%,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发行价格的 110%;锁定期满
13-24 个月内减持股数不受限制,但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发行价格;锁定期满 24 个月
后可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3. 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绵阳基金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绵阳基金本次减持计划与
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减持原因:绵阳基金自身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绵阳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根据绵阳基金《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
满,减持结果的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
股东       股东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区间
名称       身份     方式                                       (股)      例(%)
                                                 (元/股)
         持股 5%
绵阳                集中   2017 年 8 月 7 日至
         以上的股                                8.00-9.02   199,999,000   1.99999
基金                竞价   2017 年 12 月 29 日
            东
                    减持后持股股数(股)                         385,101,000
                    减持后持股比例(%)                            3.8510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绵阳基金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本公司的影响:

       绵阳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