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9-048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1 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
B 座 1110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 5 名,
实到监事 5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磊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
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
审核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后,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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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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