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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港: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7-12-30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7-06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2 月 2 2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
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7 年 1 2 月 2 8 日 17:00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港港务分公司与西基港务分公司合并实施方案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新港分公司与西基分公司合并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西基分公司专业化码头优势,促进新港分公司优化调整货类结
构,实现两家分公司的码头设施、生产保障、人力资源共享与一体化运作,进一
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新港分公司与西基分公司合并成立新的分
公司,新的分公司沿用新港分公司名称,保留新港分公司营业执照,西基分公司
注销。2018 年 1 月 1 日,新的分公司正式开始运作,统一财务核算,两家分公
司原业务、资产、人员等由新的分公司统一管理。西基分公司原签订的合同以及
债权债务等由新的分公司承接。两家分公司合并实施方案分别经新港分公司、西
基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广州海事局提供信
用担保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 5 家分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新
港港务分公司和西基港务分公司合并为新港港务分公司)、石油化工港务分公司、
河南港务分公司、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3 家全资子公司:新沙港务有限公
司、物流有限公司、港盛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以及 3 家控股子公司:广州集装箱码
头有限公司、广州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作为港口建设费代收单位向广州海事局提供信用担保函,其中控股子公司按公司
所持股比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45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并同意在今后年度,在担保形式、担保范围、担保内
容、担保金额等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授权公司总经理就该担保事项进行审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
供信用担保函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2 月 3 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