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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港: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既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8--02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
            司申请委托贷款既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集团”、
“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
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期限一年,可申请
提前还款,利随本清。
     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广州港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余额为 100,650 万元。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交易内容
    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向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担保公司申请 12 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期限一
年,可申请提前还款,利随本清。
    广州港集团持有公司 75.7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广州港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
额为 100,650 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公司名称: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9144010119065475XA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

                                   1
    法定代表人:蔡锦龙
    注册资本:2,052,032,369.00 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水上运输业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广州港集团总资产 2,989,394.93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357,578.02 万元,2017 年营业总收入为 925,518.66
万元,净利润为 142,639.5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名称: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号:91440101MA59F5PQ1J
    住所:广州港黄埔区港前路 531 号大院 38 号第 6 层
    法定代表人:李军武
    注册资本:400,000,000.00 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
    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资产 40,733.55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40,578.65 万元,2017 年营业总收入为 55.14
万元,净利润为 304.82 万元。(以上数据未审计。)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公
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 12 亿元。
   (二) 委托贷款的具体方案
    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向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担保公司申请 12 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期限一
年,可申请提前还款,利随本清。
    四、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司申请 12 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贷
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期限一年。公司以该笔资金置换码头建设贷款及补
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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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事项。因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锦龙、李益波、陈万雄、张华回避表
决,参与表决的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次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陈锦棋、陈舒、樊霞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
交易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司
申请 12 亿元委托贷款额度,用于置换码头建设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
司经营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
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查情况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港
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人民币 12 亿元委托贷
款额度,用于置换码头建设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经
营发展,定价公平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公司不存在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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