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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港: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2020-03-25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0-00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750,0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30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31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69,868 万股,并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549,45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为 619,318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的股东包括广州港集
团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以下简称“广州港集团”、“社
保基金”),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
分限售股共计 4,750,000,000 股,将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
上市流通数量为 4,750,000,000 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619,318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69,868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49,450 万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
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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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有
关承诺如下:
    ㈠公司控股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港集团”)承诺: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㈡公司控股股东对所持股份的减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广州港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
长 6 个月的锁定期。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
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广州港集团可进行
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
顺延;(2)如发生广州港集团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广州港集团已经全额
承担赔偿责任;(3)广州港集团在减持公司股份时,每年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10%,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4)如广州港集团进行减持,将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
减持,且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
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
    ㈢其他股东的限售安排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时,由公司国
有股东广州港集团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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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
      四、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亦不存在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广州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
认为:
   1、广州港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3、广州港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中金公司对广州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750,0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30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广州港集团        4,689,599,114             75.72%    4,689,599,114             0
  2 社保基金            60,400,886               0.98%       60,400,886             0
合计                  4,750,000,000             76.70%    4,750,000,000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股)          本次上市后
                                         (股)                          (股)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4,689,599,114 -4,689,599,114                0
  有限 售                                 60,400,886     -60,400,886
           其他                                                                     0
  条件 的
  流 通 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4,750,000,000 -4,750,000,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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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         股份合计
无 限 售 A股                1,443,180,000   4,750,000,000   6,193,180,000
条件 的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流通 股                     1,443,180,000   4,750,000,000   6,193,180,000
份       股份合计
股份总额                    6,193,180,000               -    6,193,180,0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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