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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港: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03-31  

						公司代码:601228                                                公司简称:广州港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广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拖轮分公司、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广州港
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
州港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
公司、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茂名广港码头有限公司、广州
金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近洋港口经营有限公司、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广州港工程检测中
心有限公司、广州广港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佛山穗合港务有限公司、广州港盛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
司、广州港集中查验中心有限公司、广州港中联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广州易港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港能发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港隆报关有限公司、衡阳港铁物流有限公司、中山港航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中山港货运联营有限公司、中山市华晖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市港航集装箱运输有限公
司、中山市小榄港货运联营有限公司、东辉物流有限公司、中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石油有限公
司、高珠船务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82.11%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89.63%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组织架构、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评估、全面预算、投融资
和担保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费收与客户管理、港口业务管理、物业出租管理、采购管理、资产
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合同与法务管理、科技研发管理、行政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突
发事件、内部监督。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发展战略风险、关联方管理风险、信息披露风险、市场竞争风
险、安全生产风险、采购管理风险、基建工程管理风险、信息系统风险、资金管理风险、账款管理风险、
投融资和担保管理风险、法律风险等高风险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等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 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
                    平≤潜在错报         平的 50%≤潜在错报<财 体重要性水平的 50%
                                         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说明:
本公司以净资产的1%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重大错报的财务报表;
                    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            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
                  响;
                  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及重要缺陷以外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 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
                  平≤潜在错报         平的 50%≤潜在错报<财 体重要性水平的 50%
                                       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说明:
本公司以净资产的1%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且难
                  以恢复;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对公司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重要业务制度失效给公司造成重要影响;
                  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及重要缺陷以外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个别一般缺陷,对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单位,公司已责成
其限期整改。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个别一般缺陷,对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单位,公司已责成
其限期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一年度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过
程中发现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都已整改完毕,整改后运行情况良好。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均能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
业务范围、竞争状况、风险评估和风险承受度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

       2020 年,我们要在 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下属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设计,
并有效运行。保持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多层次、有效监督,保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一步优
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益波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