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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银行: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2019-07-06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9-024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和投资”)、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和西班牙桑
   坦德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坦德银行”)本次拟增持的金额均不低于
   触发日前最近一个年度其自本公司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 15%。其中,联和
   投资本次拟增持的金额不少于 9,872 万元,上港集团本次拟增持的金额不少
   于 5,413 万元,桑坦德银行本次拟增持的金额不少于 4,798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
   联和投资、上港集团及桑坦德银行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定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A 股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
价预案”)。稳定股价预案已分别经 201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本公司董事会四届八
次会议和 201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3 年内,如本公司 A 股股票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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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最
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
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
行调整,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公司股份分布符合
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
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本公司股价的相关程序并实施相关措施。
上述第 20 个收盘价低于本公司每股净资产的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以
下简称“触发日”)。
    自 2019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 A 股股票已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本公司稳定股价
措施,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稳
定股价措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22)。
    二、本公司稳定股价措施
    尽管本公司已根据相关监管机构对稳定股价普适性的要求制定了具体措施,
但是由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境内商业银行回购股票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且根
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本公司回购股份之后只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减
少注册资本涉及债权人公告等一系列法律程序,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特殊性,采取
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不具备可行性。因此,本公司将不采取通过回购
股份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根据本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顺序,本公司将采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增
持股票的措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本公司截至触发日持股 5%以上的股东联和投
资、上港集团和桑坦德银行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部分股
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联和投资、上港集团、桑坦德银行。
    2、增持主体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
联和投资持有本公司 1,462,372,945 股,持股比例为 13.38%;上港集团持有本公
司 801,786,276 股,持股比例为 7.34%;桑坦德银行持有本公司 710,714,300 股,
持股比例为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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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联和投资、上港集团和桑坦德银行基于对本公
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本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决定增持本公司股份,
此举亦有助于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方式(包括沪港通)增持。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 A 股股票上
市后三年内,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触发日后应以不低于触发日前最近一个年度
自本公司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 15%增持本公司股票。
    联和投资本次拟增持的金额不少于 9,872 万元;上港集团本次拟增持的金额
不少于 5,413 万元;桑坦德银行本次拟增持的金额不少于 4,798 万元。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本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如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
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增持计划可中止实施。
    8、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联和投资、上港集团和桑坦德银行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联和投资、上港集团和桑坦德银行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应当遵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本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本公

                                     3
司的上市地位。
    4、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联和投资、上港集团和桑坦德银行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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