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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桐昆股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9-09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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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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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3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6
议案一: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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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下午 2:00 时在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议题如下:
       (一)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 2017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并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
告。
    联系人:周     军
    电 话:0573-88187878
    地 址: 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庆丰南路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通知发出日期:2017 年 8 月 29 日
    通知发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告,同时该公告刊登于当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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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议
事规则: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护大会秩序,
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参加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2017 年 9 月 11 日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
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上午 8 时
至下午 4 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
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3、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议案表决时,如选择“赞成”、
“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
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
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投票时,在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
下进行现场表决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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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次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参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
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
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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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资格情况;
   三、主持人主持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工作;
   四、审议相关议案:
    (一)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股东讨论审议议案,并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六、股东大会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监票人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根据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随
后由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参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
录上签名。
   九、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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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可
分期注册、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
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
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的购买者除外)。
       5、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
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到期债务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
途。
       6、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批准的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顺利完成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通过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士良先生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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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确定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分期发行
额度、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必要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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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整合公司现有资源,拓宽公司的经营渠道,提升盈利能力,经初
步研究,决定对涉及公司经营范围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
程,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对二甲苯
    一般经营项目:化纤丝、合纤丝、服装的生产、销售;塑料再生及加
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
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
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指标、出
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
    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对二甲苯
    一般经营项目:化纤丝、合纤丝、服装的生产、销售;塑料再生及加
工;缠绕膜、薄膜袋、集装袋、整理废料袋的生产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
含证券、期货);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
料、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
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指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
定的商品。
   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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