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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桐昆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5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
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4日书面或邮件、电话等方
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1月14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
董事长陈士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
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
3,800万张。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
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2.6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

                                  1
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
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债券面值10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
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6日,T-1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原股东
除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本次发行认购
金额不足380,000.00万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席主承销商
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最终确定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包
销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114,000.00万元。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公司原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6
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3)网下发行: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

                               2
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4)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11月1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08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
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
案》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桐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募集资金的管理需要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具体拟开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拟开户银
序号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募投项目
                                                          行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 年产20万吨高功能全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
        司                 别化纤维技改项目           司桐乡支行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 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
        司                 纤维项目                   司桐乡支行
                           年产30万吨差别化纤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      嘉兴石化有限公司
                           项目                 司嘉兴乍浦支行


                                   3
      浙江恒优化纤有限公   年 产30万吨差别化 POY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
      司                   项目                        司嘉兴乍浦支行
      浙江恒优化纤有限公   年 产30万吨差别化 POY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
 5
      司                   技改项目                      湖乍浦支行
      桐昆集团浙江恒腾差   年产60万吨功能性差别    中国工商银行长兴县支
 6
      别化纤维有限公司     化纤维项目              行

     公司及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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