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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骆驼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0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王洪艳女士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王洪艳女士任职资格符合财务总

监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总监岗位的要求,其聘

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

权益,同意聘任王洪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王泽力    李晓慧   胡晓珂



                                           2017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