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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骆驼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09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使用待支付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待支付募集资金

支付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待支付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

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待支付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王泽力   李晓慧   胡晓珂



                                           2018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