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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骆驼股份:关联交易公告2018-07-03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7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共发生一次关联交易,交易
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汉江投资”)是由骆驼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驼峰投
资”)、王文召于 2015 年 1 月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公司,注册资本 200 万元,公司
持股 30%,驼峰投资持股 40%,王文召持股 30%。2015 年 8 月,因经营需要,湖
北汉江投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对该公司增加投资合计 125 万元。
    2017 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和汉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设立
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 10 亿元,由湖北汉江投资担任基金管理人。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与驼峰投
资、王文召先生签订了《关于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拟
将湖北汉江投资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增加至 1100 万元。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7-098)。
    但因《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民间融资机构登记工作的意见》(鄂工商注(2015)
16 号)规定,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需不低于 5000 万元,当地工商部
门未予办理上述增资相关工商登记事宜,要求湖北汉江投资需增资到 5000 万元
方可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公司与湖北汉江投资其他股东商议决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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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汉江投资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
本 940 万元,增资扩股后,公司持有湖北汉江投资 20%的股权。经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与驼峰投资、王文召先
生签订了《关于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
    因驼峰投资是公司大股东,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驼峰投资共发生一次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本
    注册地址: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 5 号万达广场 12 幢 1 单元 22 层 1 室
    注册资本:32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国本                23148.8                 72.34%
               刘长来                 3123.2                  9.76%
               杨诗军                 2422.4                  7.57%
               王从强                 2169.6                  6.78%
               路明占                   1136                  3.55%
               合计                      32000                 100%
    最近三年,驼峰投资主要从事对普通机械加工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证
券的投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驼峰投资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74,450.53 万元,
净资产为 30,323.5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1711.63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 万
    法定代表人:唐乾
                                     2
    公司住所:襄阳市高新区汉江北路 8 号 3 幢
    营业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及相
关咨询业务;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湖北汉江投资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632.34 万元,
净资产为 327.67 万元,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 0.85 万元。
    (二)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驼峰投资                            80                        40%
  2         王 文 召                            60                        30%
  3         公     司                           60                        30%
        合 计                               200.00                       100%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各方按照每一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认购湖北
汉江投资新增注册资本。
    公司不存在为湖北汉江投资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的情形,该公司亦不存在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甲方: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王文召
    丙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增资方式
    汉江投资计划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5000 万元,由甲、
乙、丙三方以人民币现金认购。
    (二)认购价格
    经各方及汉江投资协商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各方按照每一注册资本 1 元的价
格认购汉江投资新增注册资本。
    (三)新增注册资本的认购

    按照前述认购价格,甲方本次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470 万元,乙方本
次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390 万元,丙方本次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940
万元。因甲方、乙方、丙方于 2015 年 8 月已分别缴纳了 50 万元、37.5 万元、
                                    3
 37.5 万元的出资,甲方尚需缴付增资款人民币 2420 万元,乙方尚需缴付增资款
 人民币 1352.5 万元,丙方尚需缴付增资款人民币 902.5 万元。
       (四)增资扩股前后汉江投资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原出资   持股    新增认   2015 年 8 月   尚需缴   出资       调整后持
                        比例    缴出资    已缴出资      付出资   累计       股比例
骆驼集团股      60.00     30%      940          37.5     902.5     1000              20%
份有限公司
王文召          60.00     30%     1390          37.5    1352.5     1450              29%

湖北驼峰投      80.00     40%     2470            50      2420     2550              51%
资有限公司
合计           200.00    100%     4800           125      4675     5000          100%
       注:2015 年 8 月的合计 125 万元出资尚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五)增资价款的支付
         各方应在 2018 年 7 月 31 日前将尚需缴付的增资款,合计人民币 4675 万元,
 出资到湖北汉江投资指定账户。
       (六)工商变更登记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甲、乙、丙各方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分别
 向汉江投资提供相应的资料和文件等,由汉江投资完成与本次增资扩股相关的工
 商变更登记的手续。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各方即按照本协
 议所述份额和比例合法拥有汉江投资股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湖北汉江投资及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新能源产业投资
 基金的运营。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严格,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国本、刘长来、
 路明占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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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对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核,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针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的实施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
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四)《关于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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