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嘉捷: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的核查意见2016-04-15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
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的核查意见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
锁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持有本次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133 名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公司员
工,不存在《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3.3 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该等人员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该等激励对象在
2015 年度绩效考核中全部合格。我们同意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33 名激励对象办
理本次解锁手续。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