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 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拟收购苏州富士电梯 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在收购完成后对其吸收合并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按法定 程序对其进行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对苏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的管 理,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 交易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作价依据,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拟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吸收合并事 项。 独立董事:王稼铭、肖翔、程礼源 2017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