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江南嘉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8-02-02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
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
监督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稼铭先生、肖翔先生和董事长金
志峰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王稼铭先生担任,委员中独
立董事占比达 2/3。

    二、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3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委
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方案、2017 年度审
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聘任和费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对外担保议案、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等议案。
    2、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17 年 8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17 年 11 月 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年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阅读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
料,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
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在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再次进行审阅,并通过表决形成书面意见,同意将经年
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计期间未
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
评价,认为其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全面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有效协助公司推进内控规范体
系建设。因此,审计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17年度续聘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3、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
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
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经核查,审
计委员会认为:201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
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
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
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的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
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努力实现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覆盖全面、执行有效,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
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
缺陷。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审计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
通,我们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听取了各方的意见,积极配
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合理安排相关的协调事宜,提高了审计效率,降低了审计
成本,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7、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
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我们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有利于强化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关的协议条款公平合理;评估机构独
立、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定价公允;与本次交
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备考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安排,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17 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
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
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
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
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
同利益。
    特此报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