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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平安:2018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2018-08-22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致力于
成为国际领先的科技型个人金融生活服务提供商,依托本土化优势,践行国际化
标准的公司治理,以统一的品牌,为4.86亿互联网用户和1.79亿个人客户提供保
险、银行、资产管理和互联网金融产品及服务。公司于2004年和2007年分别在香
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H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2018
年上半年,公司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工作如下:
一、 注重股东回报,每年实施两次现金分红
   本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自A股上市以来,除个别年份外,
本公司每年均实施年度和中期两次现金分红。
   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上审议通过,即以总股本18,280,241,4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公司2017年
度末期股息,每股派发现金股息1.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8,280,241,410.00元,
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18年度。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该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
毕。
   今年是本公司成立30周年,为回馈股东,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了30周年特
别股息。本公司30周年特别股息方案已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上审议通过,即以总股本18,280,241,41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息0.20元
(含税),共计人民币3,656,048,282.00元。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该分配方案已
经实施完毕。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
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已经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全面加强和投资者沟通交流
   2018年上半年,公司组织现场业绩发布会1次、电话业绩说明会1次,参加19
场国内外投行及券商会议,接待80场投资者调研会议,就行业发展前景、各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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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表现、金融科技等方面与资本市场进行了有效沟通,并通过视频及电话会议、
现场路演等形式,主动向市场推介公司业绩,加深了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沟
通。除积极保持与机构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之外,公司还通过网上路演、上证e互
动平台、公司网站、邮箱、电话等多种渠道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有效沟通。本公
司网站上已公布投资者关系团队手机、座机号码,为投资者提供全面、及时、高
效的互动交流服务。股东及投资者如有任何查询,亦可直接致函本公司投资者关
系团队或电邮至IR@pingan.com.cn,本公司均会以合适的形式及时处理有关咨询。
三、 充分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有效地披露公司各项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不存在任何违
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018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
预告修正等情况。公司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在
两地交易所充分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公司同时在官网(www.pingan.cn)设有“投资
者关系”专栏作为与股东及投资者沟通的平台,可供公众人士浏览有关本公司业
务发展及营运、财务资料、企业管治常规及其它信息。
四、 维护股价稳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为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实施了核
心人员持股计划。持股计划的覆盖范围包含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对公司整体业
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核心关键人员。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计划持有
人的合法薪酬与业绩奖金额度,存续期限为6年。
   此项计划实施以来,公司经营稳健,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
期、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018年度核心人员持股已于2018年4月27日通过二级市场完成购股,共购得
本公司A股股票9,666,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3%,成交金额合计人
民币592,698,901.19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61.29元/股。
五、 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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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要求,进
一步为投资者提供投票便利,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向广大投资者提供了网络投票的渠道,
并将在今后的股东大会继续落实该项措施。此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列席了股
东大会。同时,股东大会均设置了时间较为充裕的股东问答环节,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等主要领导直接面对面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为投资者了解平安、参与
公司治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
   未来,本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保护
投资者相关要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贯宗旨,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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