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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通银行: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2018-09-01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 2018-03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21

        优先股简称:交行优 1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3.90 元(含税)

        最后交易日:2018 年 9 月 5 日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9 月 6 日

        除息日:2018 年 9 月 6 日

        股息发放日:2018 年 9 月 7 日



    一、通过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

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依照发行方案的约定,在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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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事宜。本次境内优先股

(优先股代码:360021;优先股简称:交行优 1)股息派发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一)发放金额

    按照交行优 1 票面股息率 3.9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3.90 元(含税),

合计派发人民币 1,755,000,000 元(含税)。

    (二)发放对象

    截至 2018 年 9 月 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交行优 1 股东。

    (三)扣税情况

    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3.90 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交行优 1 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如适用)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

现金股息人民币 3.90 元。

    2.其他交行优 1 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境内优先股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一)最后交易日:2018 年 9 月 5 日(周三)

    (二)股权登记日:2018 年 9 月 6 日(周四)

    (三)除息日:2018 年 9 月 6 日(周四)

    (四)股息发放日:2018 年 9 月 7 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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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境内优先股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全体交行优 1 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21-58766688

传 真:021-58798398

邮 箱:investor@bankcomm.com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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