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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保险:H股公告2017-02-1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336)

                             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獲中國保監會核准
                                               及
                                           董事調職

兹提述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6年10月28日召開的第六屆
董事會(「董事會」)第六次會議,董事會同意聘任黎宗劍先生擔任本公司執行董
事及副總裁,黎宗劍先生的任職資格尚待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監會」)
核准,黎宗劍先生將自獲得中國保監會核准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之日起擔任本
公司執行董事。

本公司欣然宣佈,本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保監會《關於黎宗劍任職資格的批復》(保
監許可[2017]82號),據此中國保監會已核准黎宗劍先生擔任本公司副總裁的任職資
格。黎宗劍先生的任期自2017年1月25日起至第六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止。

黎宗劍先生履歷請參見本公司於2016年10月28日發佈的《關於董事調職的公告》。

黎宗劍先生不在本公司領取任何董事袍金,而是依據其在本公司擔任的具體管理職
位取得相應薪酬。

除上述所披露外,截至本公告發佈日,黎宗劍先生無其他主要的任命及專業資格,
且並未於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屬公司擔任其他職務,於過去三年並未在其證券於香港
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中擔任董事職務,同時與本公司董事、高級管
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其他關係。

於本公告日期,據本公司董事所知及確信,黎宗劍先生並無於本公司證券中擁有任
何權益(具《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賦予之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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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宗劍先生確認,概無與彼擬委任有關之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股東留意,亦無根據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之規定須予披露之任何
其他資料。
                                                        承董事會命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萬峰
                                                         董事長

中國北京,2017年2月13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萬峰和黎宗劍;非執行董事為劉向東、陳遠玲、
吳琨宗、胡愛民、DACEY John Robert和章國政;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湘魯、鄭偉、
方中、程列和梁定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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