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9-015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和材料,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
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人,现场出席会议 13 人。
会议由黎宗剑董事(代行董事长职务)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新华保险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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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发展规划全面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反洗钱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总裁助理刘起彦先生辞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刘起彦先生离任审计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精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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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将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
华保险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刘向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复星惟实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新华保险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彭玉龙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新华家园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增
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取消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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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黎宗剑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9、审议通过《关于核发 2018 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新华保险 2018 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黎宗剑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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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在审查了本议案所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
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对前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相
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2、以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交易金额合理,交易条款公平,定价
公允,是以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
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关于复星惟实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
查了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关于复星惟实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在提交董
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对前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2、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公平合理,是以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
在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
益。
三、关于新华家园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增资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查了本议案所述关联
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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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华家园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增资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对前述关联交
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是以公平、公正、
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关于 2018 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薪酬
激励措施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 2018 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核发 2018 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薪酬
激励措施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核发 2018 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梁定邦、耿建新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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