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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保险: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28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9-028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人,现场出席会议 11
人,董事刘向东、DACEY John Robert 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
黎宗剑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黎宗剑董事(代行董事长职务)主持,公司
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日期距离会议召开日期
不足 5 个工作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同意提名李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李全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李全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1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核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全
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其任职资格尚需银保监会核准。自董事会做出
决议之日起至李全先生获得银保监会任职资格批复期间,董事会同意指定李全先
生担任公司临时负责人,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同时,杨征先生不再代行
公司首席执行官暨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职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将另行公布。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 李全先生简历

    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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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李全先生简历

    李全先生,55 岁,中国国籍

    李先生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资产”)副董事长、
总裁、党支部书记。李先生 2010 年 3 月加入新华资产担任总裁,2016 年 12 月
起兼任副董事长,2013 年 4 月起兼任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先生目前同时担任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
码:300195)、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002642)
独立董事。李先生 1998 年 5 月至 2010 年 3 月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1991 年 1 月至 1998 年 4 月历任正大国
际财务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88 年 7 月至 1990 年 12 月
担任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银行部业务经理。 李先生于 1988 年获得中国人民银
行研究生部货币银行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附件 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提名李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
提名、任免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提名李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
聘任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梁定邦、耿建新

                                                          2019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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