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20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9-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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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
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以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5 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 13 人,董事长刘浩
凌先生、董事胡爱民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熊莲花女
士、李琦强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李全先生主持会议,
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设置及修订〈董事会风险管
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风险
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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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资产配置规划(2020-2022)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资产配置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内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发行境内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的意见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可能对公司、
被保险人或中小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内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耿建新、马耀添
2019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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