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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城水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10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19-05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09 月 0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 4 号供水调度大楼五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29,768,4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9.99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东海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董事何刚先生、陈永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
   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陈大任先生、王惠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宁市生源供水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529,638,497 99.9754            130,000    0.024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
 1      公司南宁市生源供水 27,291,913             99.5259    130,000       0.4741            0    0.0000
        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泽民、宋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