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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证券:为豫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7-13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5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豫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豫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新投资”)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
        实际未向豫新投资提供过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 年 7 月 12 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豫
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豫新投资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的担保承诺。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豫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3、法定代表人:王歌谣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供应链管理,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牛、羊等家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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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饲料、纺织原材料、木材及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贵金属、橡塑制品、
建筑材料、石油制品、燃料油(除危险品)、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详见
许可证)、焦炭、煤炭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
贸易及贸易代理。
    6、财务状况: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豫新投资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5,082
万元,负债总额 63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63 万元,银行贷款 0 元),净资产 5,019
万元。2016 年度豫新投资营业收入 2,790 万元,净利润 33 万元。
    豫新投资(未经审计)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5,891 万元,负债总
额 74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742 万元,银行贷款 0 元),净资产 5,145 万元。2017
年 1-6 月份豫新投资营业收入 10,283 万元,净利润 127 万元。
    无影响豫新投资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7、本公司持有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期货”)51.36%股权,
中原期货持有豫新投资 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2、担保期限:1 年
    3、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4、担保内容:公司向商业银行对豫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协议签署后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发布进展公
告。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豫新投资提供担保能帮助其获得相应的流动资金支持,降低财务
成本,满足其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是董事会在对豫新投资的资产质量、偿债
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
    由于中原期货的第二大股东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处于资产整合期,正
在做资产的清查核算,在此期间无法提供担保,并且中原证券根据中证协《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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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制定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2017 年修订)》中,明确将中原期货全资子公司豫新投资
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业务中,豫新投资的各项业务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需接受
中原证券的风险监控,所以本次对豫新投资的担保由中原证券独自承担。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为豫
新投资提供不超过 1 亿元的担保承诺,担保期限 1 年,担保费用参考市场费率确
定,由豫新投资向公司直接支付。
    此外,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就本
次担保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严
格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的风险,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保证公司的资产
安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对于本次对外担保行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明
确公司担保原则和担保审批程序,担保费用参考市场费率确定,均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审批程序,在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实施,并按要求进行披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公司中州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在境外借款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5.104 亿元(其中:港币 5.305
亿元,人民币 0.5 亿元。港币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港币/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0.86792
折算为人民币)。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8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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