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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证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2017-11-11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9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415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出问
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讨论,并作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
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76)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减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相应调整发行方案有关条款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将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含 27 亿元)”调减为“不超
过人民币 25.50 亿元(含 25.50 亿元)”,原方案中其他条款不作改变。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17-087、2017-088、2017-089、2017-090 及 2017-091)。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据以上事项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披露
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
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