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常军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8-03-08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常军胜先生
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
董事,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提名常军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常军胜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常军胜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我们认为常军胜先生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
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
(三)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常军胜先生担任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常军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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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德军 袁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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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金成 于绪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