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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证券:2018年1-4月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2018-05-08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8-012

债券代码: 122292   债券简称:13 兴业 01

         122293               13 兴业 02

         135626               16 兴业 C1

         135874               16 兴业 02

         145044               16 兴业 03

         145165               16 兴业 04

         145353               17 兴业 C1

         145416               17 兴业 C2

         145472               17 兴业 C3

         145504               17 兴业 C4

         145505               17 兴业 C5

         145549               17 兴业 C6

         145737               17 兴业 C7

         145799               17 兴业 C8

         145852               17 兴业 F1

         145098               17 兴业 F2

         145816               17 兴业 F3

         150095               18 兴业 F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4 月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就 2018 年 1-4 月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 358.78 亿元,借款余额为
822.42 亿元。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938.09 亿元,累计新
增借款 115.67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32.24%。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一)银行贷款
    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公司银行贷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89.17 亿元,
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24.85%,系子公司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的借款。
    (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公司债券等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31.44 亿元,
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8.76%,系收益凭证余额减少。
    (三)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不适用。
    (四)其他借款
    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公司其他借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57.95 亿元,
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16.15%,系卖出回购余额增加。
    三、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的筹集和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资金主要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借款等,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
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正常,上述新增借款事项未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发行人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除 2017 年年末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
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