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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球资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8-15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7-028 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一年,其额度可
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低
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决议有效期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
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事项,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
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
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及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已经公司2017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
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保本型的银行或其
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
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提高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提高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17年8月14日起1
年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怡球资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
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怡球资源是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华泰联合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对怡球资源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