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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中铁: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的进展公告2018-09-06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18-072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市场化债转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并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于 2018 年 5 月 19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
规定定期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2018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和文件。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中铁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8〕
0857 号)(以下简称“《意见函》”),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公告》编号:临 2018-064)。
根据《意见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
认真分析,并于 2018 年 8 月 18 日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详见公司
于 2018 年 8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中铁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编号:临 2018-067)。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各项工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
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需获
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将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定期披露项目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