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2019年付息公告2019-11-21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19-080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
债券(第三期)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6日
●债券付息日:2019年11月27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8年11月27
日完成发行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11月27日开始支付
自2018年11月27日至2019年11月26日期间的利息(简称“本次付
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
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8铁工Y6(136902)、18铁工Y7(136903)、
18铁工Y8(13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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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三个品种,品种一(18铁工
Y6)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
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
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18铁工Y7)基础
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
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
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三(18铁工Y8)基础期限为7年,
以每7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
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7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
兑付本品种债券。
5.发行总规模:人民币30亿元。
6.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
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
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
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
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为4.55%;本期债券品
种二的票面利率为4.80%,本期债券品种三全额回拨至品种一及品种
二。本期债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
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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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
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
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
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之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品种一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
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
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
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
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
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
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品种二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
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认可的其他网站)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
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
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
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
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品种三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
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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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
偿期为7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
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
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
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
期为7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8.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分为三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
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
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
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
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
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
券;品种三基础期限为7年,以每7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
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7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
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
使公告。
9.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
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
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
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
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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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
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
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
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10.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
2021年间每年的1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二首个周期
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间每年的1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品种三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5年间每年的11月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
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2.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本息兑付方案
按照《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三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为4.55%,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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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为4.80%,本期债券品种三全额回拨至品种
一及品种二。每手“18铁工Y6”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45.50元(含税),每手“18铁工Y7”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
为人民币48.00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6日
2.债券付息日:2019年11月27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11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铁工Y6”、“18铁工Y7”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
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
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
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
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
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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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
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
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
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 关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院 1 号楼 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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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文少兵
联系方式:010-51878265
邮政编码:100039
2.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33 层
联系人:徐晛、陈彬彬
联系方式:010-65051166
邮政编码:100004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3887 4800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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