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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智慧: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八十)2019-03-30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 2019-03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八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概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4
日至2019年3月29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的《应诉通知
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受理71名原告诉起诉公司和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证券虚假
陈述责任纠纷案。
    二、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71名自然人
    被告一:公司
    被告二:立信所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合计 4,961,945.63 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主要事实与理由
    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88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前述《应诉
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后,公司正与律师等中介机构积极商讨应诉
方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金融
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 2786 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 52,394.95 万元;公司
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及相
关法律文书 1 例,诉讼请求金额为 135,942.51 元。法院已于近期陆
续开庭审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